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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强兴注塑加工厂年生产防水盒150万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强兴注塑加工厂年生产防水盒150万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强兴注塑加工厂年生产防水盒150万个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金益村金振路20号;

建设单位: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强兴注塑加工厂

公示内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强兴注塑加工厂年生产防水盒150万个建设环境保护项目设施竣工公示;

公示时间:2021113日-2021113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金建云

联系电话:13958866560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强兴注塑加工厂年生产防水盒150万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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