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检测公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永清模具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永清模具加工厂年产代加工模具2000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永清模具加工厂年产代加工模具2000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金益村金兴路5号;
建设单位: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永清模具加工厂;
公示内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永清模具加工厂年产代加工模具2000件建设项目竣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1日-2021年4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永清
联系电话:13819703537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永清模具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