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检测公示:温州高科原子辐照有限公司年新增2万千米和1000吨电子加速器及辐照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温州高科原子辐照有限公司年新增2万千米和1000吨电子加速器及辐照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州高科原子辐照有限公司年新增2万千米和1000吨电子加速器及辐照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温州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227号;
建设单位:温州高科原子辐照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温州高科原子辐照有限公司年新增2万千米和1000吨电子加速器及辐照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9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虞方良
联系电话:13777728877
(公示稿+验收意见)温州高科原子辐照有限公司年新增2万千米和1000吨电子加速器及辐照生产线技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