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检测公示:温州市龙湾天河恒发电器厂年产3.5吨开关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温州市龙湾天河恒发电器厂年产3.5吨开关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天河恒发电器厂年产3.5吨开关配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温州市龙湾区天河镇金凤路51号;
建设单位:温州市龙湾天河恒发电器厂;
公示内容:温州市龙湾天河恒发电器厂年产3.5吨开关配件建设项目竣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9日-2021年7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荣军
联系电话:13587430173
温州市龙湾天河恒发电器厂年产3.5吨开关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