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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50万元!这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有奖

为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发现环境污染问题能力,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42 号),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举报哪些违法行为可以获得奖励?

奖金是如何计算的?

举报人安全怎么保障?

一起来了解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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