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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检测公示:温州市明远光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温州市明远光学有限公司年产70万副眼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州市明远光学有限公司年产70万副眼镜建设项目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瓯海区娄桥上汇工业区景屿路12号

建设单位:温州市明远光学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温州市明远光学有限公司年产70万副眼镜建设项目竣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莲平

联系电话:13906777977

附件:

浙江明远光学有限公司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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