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请您来“点将”~
为高质量推进全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一步强化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拟培育树立一批不同类型园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杆,进一步带动全省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省生态环境厅于环境治理专家库中遴选确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标杆培育指导专家,建立省级专家组,明确联络员,对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进行把关、指导。

应对本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展、建设质量、规范管理等进行严格要求、自我检查,亲自督导推进标杆培育建设进度,积极主动对接地市指导员、指导专家,对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进行专家把关,原则上每月1次及以上。

应对所联系的培育地加强实地指导调研,调查标杆培育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查和建设中存在问题和难点,对园区提出的技术难题、管理难题等服务需求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或协助指导专家进行共同帮扶。

可通过实地调研指导和网络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各标杆培育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服务,与标杆培育园区保持密切联系,在指导服务过程中及时填写《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标杆培育指导意见》,便于省生态环境厅及时掌握培育进展信息。

应及时收集各专家对标杆培育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的反馈信息,协作做好与各培育园区、指导专家的沟通协调。
省生态环境厅对列入培育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杆园区建设情况、专家指导反馈意见进行定期调度,对培育效果不佳的园区实施淘汰制度。省生态环境厅将对完成培育工作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杆园区建设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在政策和资金分配上给予支持。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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