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浙江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开通了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箱,受理生态环境方面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
今天上午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
转办了第九批信访件136件
省信访组立即按工作规程交由所涉11市办理
大气55件、水26件、生态12件、噪声20件、土壤15件、其他7件、辐射1件。其中,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圈定的重点件7件。
杭州40件(重点1件)、宁波9件(重点2件)、温州6件、湖州12件、嘉兴7件(重点2件)、绍兴16件(重点1件)、金华13件(重点1件)、衢州5件、舟山2件、台州17件、丽水9件。
大气污染327件,占比41.71%;涉水污染156件,占比19.90%;噪声污染90件,占比11.48%;生态85件,占比10.84%;土壤污染72件,占比9.18%;其他48件,占6.12%;辐射4件,占比0.51%;海洋2件,占比0.26%。
55件重点件,涉水污染24件,占比43.63%;土壤污染16件,占比29.09%;大气污染10件,占比18.18%;生态2件,占比3.64%;其他2件,占比3.64%;海洋1件,占比1.82%。
杭州249件(重点7件)、宁波71件(重点8件)、温州64件(重点4件)、湖州40件(重点4件)、嘉兴56件(重点6件)、绍兴87件(重点4件)、金华71件(重点6件)、衢州25件(重点2件)、舟山11件(重点1件)台州81件(重点11件)、丽水28件(重点1件)、省直1件(重点1件)。
所有信访件均明确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和反馈时间节点。对重点件,明确由所涉地市党政主要领导领办,专人负责,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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