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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预案丨企业必须建设应急池吗?应急池核算按什么标准?

在做应急预案时必须要做应急池吗?应急池核算按什么标准?

1、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事故废水收集措施最好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水池、事故存液池或清净废水排放缓冲池等事故排水收集设施,并根据相关设计规范、下游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和易发生极端天气情况,设计事故排水收集设施的容量,且(2)要确保事故排水收集设施在事故状态下能顺利收集泄漏物和消防水,日常保持足够的事故排水缓冲容量;且(3)通过协议单位或自建管线,能将所收集废水送至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规定:“化工建设项目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一般来讲,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都应按照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池等废水收集措施。
3、应急池容积核算可以参考《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2016]43号)、《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等规范文件。

从以上法律法规等文件可以看出,对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套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国家的要求是明确的。您所提的“事故应急池”是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的俗称。企业可以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69-2018)以及《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 3015)等,结合自身特点进行设计、建设、管理。

一、《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

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石油库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有效容量设置要求如下:

库区内应设置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系统。收集系统可由罐组防火堤、罐组周围路堤式消防车道与防火堤之间的低洼地带、雨水收集系统、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组成。

一、二、三、四级石油库的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容量,分别不应小于1000m³、750m³、500m³、300m³;五级石油库可不设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宜布置在库区地势较低处。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应采取隔油措施。

在防火堤外有易燃和可燃液体管道的地方,地面应就近坡向雨水收集系统。当雨水收集系统干道采用暗管时,暗管宜采用金属管道。

雨水暗管或雨水沟支线进入雨水主管或主沟处,应设水封井。

三、《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事故缓冲设施总有效容积计算公式如下:

四、《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83-2019),化工企业应急事故废水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如下:

来源:环保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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