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坚持高标准推进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
随着省普查专家组验收通过,标志着温州市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
一是高质量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
全市共入户调查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等五大类普查对象69482个。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57062.33吨、氨氮3490.51吨、二氧化硫8323.79吨、氮氧化物35538.77吨,其中工业源总体排放比“一污普”下降69%以上。截至目前,市级普查工作已通过省普查专家组验收,县级普查验收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是高水平通过国家级普查试点验收。
增补纳入国家级普查试点地区后,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等困难,全流程全市域全行业开展试点工作。前期准备“四个四”做法、入户调查“五导机制”、普查数据“六个比对”等温州经验获全国推广。2020年初,我市普查试点工作以全国第一的成绩通过国家普查专家组验收。
三是高效率开展普查成果应用拓展。
本着“边普查、边归档、边应用”的原则,着力普查数据用早、用好。目前,普查数据应全面应用于我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工作改革、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布点建设、“三线一单”编制、重污染行业整治、温州环保数据中心、区域环境承载力研究、非道路移动源调查、污染地图和污染防治作战图编制等领域。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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