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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检测公示:温州市鹿城区粮食加工厂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先行竣工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温州市鹿城区粮食加工厂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粮食加工厂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 A-124a-1 地块

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农业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运营单位:浙江快鹿米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温州市鹿城区粮食加工厂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先行竣工

公示时间:20241231-2025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13645878713

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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