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检测公示:温州市鹿城区粮食加工厂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先行竣工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温州市鹿城区粮食加工厂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粮食加工厂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 A-124a-1 地块;
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农业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运营单位:浙江快鹿米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温州市鹿城区粮食加工厂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先行竣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13645878713